小坡岛集运包裹损毁赔偿协议

尊敬的客户,

由于货物在中转过程中,需经过海关、航空运输、目的地中转派送等环节,会存在海关查货扣货、目的地派送人员素质不高等情况,可能导致货物遗失损毁。为保障相互利益,现我方对货物在寄送途中遗失损毁等问题的处理通告如下:

第一条

货值小于等于200人民币的货物遗失或损毁,按照货值但不包含运费全赔。

第二条

货值大于200人民币但小于等于500人民币的货物遗失或损毁,按照运费的3倍和200人民币中较大者赔偿,赔偿金额不超过货值,且不超过250人民币。

第三条

货值大于500人民币但是小于2000人民币的货物遗失或损毁,按照运费的5倍和300人民币中较大者赔偿,赔偿金额不超过350人民币。或在发货前私信运营商单独讨论赔偿协议,若未私信约定好赔偿协议则按照第三条条款处理。
货值大于2000人民币的货物,需要收取200人民币的手续费,遗失或损毁,按照(运费+200)的5倍赔偿,最高不得超过2000,若未交200手续费则一律按照最高350人民币赔偿。

第四条

若客户虚报瞒报货物信息(如低报海运货物货值,或敏感货充当普通货),运输过程出现任何问题我方概不负责。(货物货值以客户的购买凭证为准)

第五条

若发现货物遗失或损毁,请务必在拼团包裹被签收的当日起48小时内向我方提出,并提供相关的外包装照片等证据;超过时限不能申诉。

第六条

若需寄送易碎品(详见易碎品列表),需在订单信息里备注“易碎品”,易碎品包裹到达转运站后,我方会拆开包裹,检查货物是否完好无损并给出建议是否需要木架,木架费用另算。 请注意,易碎品由于其本身破碎可能性很大,易碎品的任何损毁我方概不负责,请客户自行打包结实。

第七条

解释条款:若包裹寄出1个月后仍找不到包裹,则证实为遗失。损毁是指严重影响商品本来功能性的损伤,不包括运输过程中正常的磕磕碰碰,运营商可根据磕碰擦伤的程度酌情给予补偿,补偿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人民币。对于遗失或损毁的包裹,运费不退。

第八条

若敏感货充当普货被查,运费不退,所导致的损失由寄货方自己承担,存在敏感货的团员承担整团再次寄出的运费(按原运费的85%计算)。请大家务必正确申报。


易碎品列表

1.玻璃制品
2.陶瓷制品
3.玉器、首饰
4.羽毛球拍
5.显示屏
易碎品的最终解释权归我方所有。